
(无证驾驶人驾驶的车辆)

(民警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红网郴州12月9日讯(通讯员 李静)今天,高支队耒宜大队民警在湖南郴州收费站开展涉牌涉证集中整治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5天的处罚。下午3点左右,郴州苏仙中队民警在郴州收费站开展涉牌涉证类集中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对一台郴州籍号牌黑色丰田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徐某神情十分紧张,称车辆是副驾驶的朋友借别人的,自己忘了带驾驶证。随后,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徐某又称身份证也没有带,但是带了户口本。
民警对驾驶人徐某出示的户口本进行了检查,在对公安内网进一步核实之后,发现驾驶人徐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车辆进行了暂扣。通过民警对驾驶人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徐某称自己会开车,现在正在考科目一,这一次是从永兴县上高速到郴州市来玩,因为朋友开车开累了,于是就想让朋友休息一下,自己开一把。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规,对驾驶人徐某处以罚款1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静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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