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2月9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 陈志奇)为谋财,三人结伙从凤凰乘车流窜至千里之外的醴陵市伺机行窃,并盗得他人现金16万余元。12月9日,廖某军、廖某华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27岁的廖某军与28岁的廖某华,二人均为凤凰县人。2013年10月9日,“三波”(基本情况不详,在逃)召集犯罪嫌疑人廖某军、廖某华携白手套和螺丝刀等作案工具乘坐大巴车从凤凰出发,下午17时许赶到醴陵,从320国道的一个口子进入醴陵市城区某楼盘别墅区后山的围墙附近。
三人在围墙附近等到晚上23点左右,由廖某军负责望风并接应,“三波”和廖某华翻进围墙内,从受害人刘某家隔壁的院子翻越栅栏进入刘某家后院山上。次日凌晨2时许,廖某华和“三波”在山上找到一根软水管,便将软水管一头拴在树上,由“三波”在树旁望风,廖某华则顺着水管爬到刘某所住的屋内,趁刘某熟睡之际将其放在房中的一个女式手提包盗走。三人清点手提包后发现内有16万余元现金,各分得5万余元现金后沿320国道逃离现场。刘某发现被盗后,遂打电话报警,醴陵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于11月17日将廖某军、廖某华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陈志奇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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