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李茁 通讯员 戴松林 曾柯)12月6日,宜章法院诉前调解室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案,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吴某将5000元赔偿款交到原告谭某手中,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谭某与吴某相邻经营一家小饭店。2013年10月5日,谭某与吴某因琐事争吵发生打架,吴某持刀将谭某右手砍伤,吴某亦有损伤,谭某伤势较大。谭某亲属报警后,吴某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日。此纠纷经该县玉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当地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谭某于2013年11月22日向县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吴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8000元。案件受理后,定于同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被告吴某收到诉讼文书后十分气愤,觉得一辈子没有打过官司当过被告,自己在打架中受伤已用去医疗费1000元,且已被治安拘留10日,吴某情绪激烈,扬言不管法院如何判决,都不再赔钱。11月26日,谭某年逾八旬的老母得知吴某不愿赔偿,拄着拐杖到吴某的饭店吵闹不走,吴某无法正常经营,由此双方矛盾升级。
为缓和冲突并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宜章法院及时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诉前调解室法官及时到现场,谭某的老母经说服离开。诉前调解工作室法官迅速拟定调解方案,邀请双方当事人及亲属代表到诉前调解室了解情况,经耐心细致听取各方意见后,法官因势利导,指出双方当事人的症结,缩短调解差距后适时抛出调解建议方案,从情理法角度予以论证调解建议方案的合法性,使当事人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感到清楚、明白、情愿,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来源:红网
作者:李茁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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