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12月9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洪会强 通讯员 郭秀峰)小斌(化名),24岁,醴陵市人,曾是当地一名出租车司机。乘客遗留的两粒麻古,让他惹上了官司。
今年8月的一天,一名乘客乘坐小斌的出租车后,忘了将两粒红色的东西带走。那东西装在一个透明的小包装袋里,就摆在副驾驶座位上,很显眼。
他拿起来一看,好像在网上见过这玩意,应该是两粒麻古,如果找到买主,还能多少赚点。下班后,小斌将这两粒麻古放在自己家里。
9月8日晚上,一名乘客上了小斌的出租车。乘客年轻、消瘦,还不时打呵欠。
“我手上有两粒东西,不知道你用不用得着。”小斌有意无意地说。“是红色的吗?多少钱?”乘客似乎很懂套路,直接问价格。
确定对方是吸毒人员后,小斌说,那玩意在自己家里,只有两粒。随后,他开车到家中,将上述两粒麻古卖给了这名乘客,价格一共是100元。
9月11日,警方例行检查时,在上述乘客的住处找到两粒麻古,当场扣押。同一天,小斌被警方传唤到案。随后,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指控他。
“我只是在自己的出租车上捡来了两粒麻古,卖给了吸毒人员,不是专门贩卖毒品的。”法庭上,小斌说。
《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小斌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他所贩卖毒品来源是在出租车上拾得的,主观恶性较小,且所贩卖毒品被没收没有流入社会,是初犯,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
最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来源:红网
作者:洪会强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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