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李文婧 熊雯)12月6日,长沙县委印发的《严格党内生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是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就严格党内生活作出系统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规定包括十个方面,即落实领导带头制度、落实党内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实行谈心谈话“双向约谈”制度、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四评”工作法、落实主题党月(日)活动制度和严肃党内生活纪律。
据悉,十项规定中的第一条“落实领导带头制度”也是长沙县的创新动作,它通过十个带头明确系统地提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以身作则。
据长沙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项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结合长沙县实际情况拟写的,涵盖了近年党内生活的主要方面。在工作前期,还召开了由镇街、村(社区)、县直机关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同时征求了省、市组织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借鉴了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记者就该规定的施行采访了县内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等相关代表,了解了他们对规定的一些看法。大家普遍认为“十项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强和改进近年党内生活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营造党内团结协作、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意义非凡。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婧 熊雯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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