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正在摄像执法取证)

(驾驶人使用B类驾照)

(准驾不符驾驶人接受处罚)
红网长沙12月10日讯(通讯员 李静)今天,湖南高支队耒宜大队民警在郴州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危爆物品车辆驾驶人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当天上午10点左右,苏仙中队民警在郴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L4B742的危爆化学物品油罐车辆停在收费站前广场内一直没有出收费通道,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检查。
当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细心的民警一眼就发现了驾驶证有问题,存在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在公安网上查询后确认该驾驶员黄某未办理过该重型牵引车A类驾驶证,而驾驶证显示为B2。
民警随后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据驾驶人黄某称,自己之前一直都是开小货车,拉拉货物,这个B2证确实是自己考驾照拿到的,后来自己又想开油罐车,但是在驾校一直考不过A类的驾驶证,开了一个多月也没怎么被查到,以为不用考也没关系,没想到今天运气差了点被交警查到。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2款第1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对驾驶人黄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静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