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靖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贩卖毒品一案,由县法院做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的一审判决。
2010年9月20日,被减刑释放的黄某出狱后虽想致富,却改不了好逸恶劳的习惯,后误信他人谗言,遂借来资金开始贩卖毒品,2013年5月1日下午,黄某在靖州县江东大桥头旁向邓某贩卖了一个人民币400元的毒品海洛因小包。5月7日中午黄某又在靖州县印刷厂门口贩卖了一个人民币200元钱的海洛因小包给杨某,得到线索的侦查人员布控,当日在靖州县江东大桥头将黄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海洛因9.86克,从其住处查获海 洛因5.98克,冰毒(甲基苯丙胺)100.04克及电子称、搅拌机、底粉等物。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春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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