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12月10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洪静雯 通讯员 黄戍娟)儿子过生日,老爸送礼物,谁知“物美价廉”没捞到,反被民警“请”进派出所。12月9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当事人李福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6月,眼看着儿子生日在即,李福很想送儿子一件金器。为追求物美价廉,李福逛了几家金店,也没如意。此时,李福听说朋友的女儿陈敏“低价转让”金项链。7月底,李福和陈敏相约茶楼见面,陈敏递给了李福一根价值6000元的金项链,卖价仅需1500元。看着货真价实的物品,李福觉得捞到了大便宜,立即掏钱购买。因身上现金不够,李福付款500元后,两人相约下次付清尾款。第二次交钱时,李福顺口问了一句项链为何如此便宜,陈敏表示项链来路不正。这句实话把李福吓了一跳,只付了600元后慌忙回家。回家后,李福将项链送给了儿子,看着儿子很是满意,李福也逐渐打消了顾虑。谁知,项链佩戴没多久,陈敏销赃东窗事发,李福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这下倒把儿子给急哭了。
来源:红网
作者:洪静雯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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