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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年盗窃摩托车、电动车104辆获刑5年5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胡明智 编辑:高芹 2013-12-11 16: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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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凤凰12月11日讯(通讯员 胡明智)由于好赌欠下高额赌债,为了还清所欠赌债,其重操旧业,流窜作案半年内疯狂盗窃摩托车、电动车104辆。12月10日,由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经查,被告人龙某系凤凰县山江镇人,2008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十个月,由于好赌欠下高额赌债,为了还清所欠赌债,其又重操旧业。被告人龙某于吉首、怀化、保靖、花垣、凤凰流窜作案盗取摩托车、电动车,得手后就地销赃。2013年4月25日至11月25日七个月内,被告人龙某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多达104辆,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24180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被告人龙某有重大作案,遂对周边市、县发出协查通报,同年12月2日,被告人龙某被凤凰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龙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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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明智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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