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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结谷门市场私设“行政处罚权”被投诉 城管介入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东方 编辑:杨洁 2013-12-13 17: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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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先生“违停”被结谷门市场保安罚款100元。张东方/摄

  红网株洲站12月13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张东方)昨日,家住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的付先生向晚报28829110投诉:我将电动车停放在结谷门市场人行道上,没想到逛完市场,电动车不见了。在市场经营户的提醒下,向市场的保安交纳了100元“违停”费后,才拿到自己的电动车。请问市场保安有资格罚款吗?

  电动车“违停”,市场保安拖车

  付先生说,12月8日上午10时左右,他到芦淞市场群结谷门市场给小孩买服装,将电动车停在了金谷市场与结谷门市场连接处天桥下,紧靠结谷门市场的人行道上。11时左右,他从结谷门市场出来,发现电动车不见了,以为是被城管拖走,但地上并没有城管留下的电话号码。他怀疑是车辆被盗,于是询问附近的经营户是否看到他的电动车,经营户告诉他:“你的电动车肯定是被市场的保安拖走了,想要回车,要交50元至100元罚款。”

  “我找到市场方的保安,果然如市场经营户所说。保安说我‘违停’,要交100元罚款才能放车。”付先生说,他虽然对此不满,但因为赶时间,只好向保安交了100元“罚款”。他说,在保安带他取车的那个地下停车场的房子里,还停了多辆摩托车。

  “违停”罚款单,只是一张收据

  事后,付先生发现保安开给他的罚款单,只是一张收据,上面加盖的公章也只是“株洲结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费专用章”。

  “按常理说,交警、城管部门开出的罚款单,都是正规的罚款发票。再说,保安没有行政执法权,也没有处罚权。”他怀疑结谷门市场保安是非法行使执法权。

  昨日上午,记者现场看到,付先生手中的“罚款单”编号为:1122586,具体内容为:今收到天桥下交来消防通道车辆违停款项100元。上面并没有写付先生的姓名,但有收款人“彭、黄、匡”(手写字样),另外有红色的“株洲结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费专用章”,显然为非正规的罚款发票。

  物业管理方回复:罚款是公司的内部规定

  该市场物业管理方保卫部欧阳勇龙称,付先生手里的违停罚款票据,确实是他们保安开的。按照公司内部规定,他们为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消防通道上违停的摩托车或电动车进行清理,并给予违停车的车主一定的罚款。

  欧阳勇龙称,他们公司的保安只是维护秩序,对违停的车辆拖车或罚款,没有行政执法部门的授权。罚款金额的多少,未经物价部门核价。罚款多少,他们主要看违停车主的态度,一般罚款50至100元,若违停车主态度好,可以只罚50元,也可以不罚。罚款的款项归公司所有。

  为了方便市场经营户做生意,保安不对占道装卸货物的货车进行罚款。

  城管部门介入调查:从未委托任何机构罚款

  昨天,此事引起了芦淞市场管理局城管建宁中队的重视。该中队芦淞市场群分队队长张国富称,他们从未委托任何一家市场物业管理方对违停车辆进行拖车、罚款。保安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权、处罚权,不得以非法手段对违停车辆罚款。

  昨日下午3时许,张国富致电记者称,结谷门市场物业管理方已退还100元给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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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东方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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