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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 利国利民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娉娉 2013-12-17 10: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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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今天是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月的第一天。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是在我省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次重大省情省力调查。明年1月1日起,全省10万名普查员将上门入户,对全省400万普查对象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

  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全面了解我省产业发展现状,特别是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查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准确判断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掌握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把握发展阶段的新特征,增强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次社会调查实践,全面实行电子化手段进行普查区划分、单位空间定位和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普查方式发生根本变革。调查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动员力量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也是历次普查所少有的。这种艰巨复杂的普查行动,其准备工作的时间相对较长,工作量相对较大,要求相对较高。

  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全力保障经济普查工作,以有力的领导组织普查,以科学的方案统领普查,以完善的机制保障普查,以过硬的队伍落实普查,以广泛的宣传推动普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组织到位、各项措施到位,深入普查一线、基层单位,及时发现、了解、解答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彻底消除被调查者的一切思想疑虑。社会各界要充分理解普查,积极参与普查,大力支持普查。

  确保数据质量是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 普查中虚报、瞒报、拒报、提供虚假数据、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各普查对象要打消顾虑,依法认真履行普查义务,如实准确申报普查数据。各级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不得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从技术和专业的角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对数据的审核与评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于普查对象提供的普查资料,要严格保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我们相信,在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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