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北湖区各单位以“三公”经费公开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接待费等支出在财务上实行单列、实行公务卡消费等制度;严格落实因公(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度;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全区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每年分两次进行公开;在当年的8月25日至30日和次年的2月25日至30日定期公开本单位半年及全年的“三公”经费情况,并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将公开目录、数据表格、意见建议、调查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核查;“三公”经费公开以单位内部公开为主,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根据规定需对外公开的,在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开;该区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纳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于琼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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