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付某系湖南省攸县桃水镇人,曾在201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付某一直在家务农。
2013年10月25日,付某觉得身上钱不够花,便想重操旧业去偷几辆摩托车来换钱花。当日上午11:00,付某来到攸县县城某市场转悠,在广场的摩托车停放区来回观察,伺机下手。一段时间后,该市场工作人员易某来值班,将自己的一辆女式摩托车停放好后,便直接搭乘电梯上楼了。付某注意到易某停车时只是将摩托车的方向锁锁上,便打定了主意将易某的车作为目标。付某去附近的摩托车配件店买了一把起子,花了2分钟的时间就将易某摩托车的方向锁撬开了。付某迅速将摩托车推走,这时,付某的朋友来电话约其打牌,付某便在附近的商店买了把锁,将摩托车锁在人行道旁,便与朋友一起打牌去了。
天真的付某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岂料易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后,迅速报警,并查看了市场的监控录像。于是,易某根据监控录像提供的线索与朋友一起在县城内寻找,最终在路边找到了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打牌归来的付某也被守株待兔的易某及其朋友现场抓获。
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为3562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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