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初,阿明为赚取高额利润,以200元/瓶的价格从刘某处购得2箱(6瓶/箱)假湘窖白酒,在株洲市天元区其自己经营的一家商品小超市内进行销售。
9月17日,罗某在阿明的小超市内想购买7箱湘窖白酒,阿明便将2箱假湘窖白酒掺假在真酒中,以450元/瓶的价格卖给了罗某。
9月25日,罗某打电话给阿明说其即将办酒席需要18箱湘窖白酒,阿明就马上从刘某处购得18箱假湘窖白酒,随后以430元/瓶的价格将该18箱假湘窖白酒转销给了罗某。
因此,阿明两次向罗某销售假湘窖白酒共计20箱(即120瓶),得款51840元,扣除成本后,其非法获利27840元。
酒席上,经客人品尝发现是假湘窖白酒,罗某得知此事后便向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后经鉴定,该20箱均为假冒的湘窖白酒。
于是,罗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10月9日将阿明抓获归案。经审讯,阿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因其妻子出车祸致残后一直需要钱进行药物治疗,而其只经营了这家商品小超市维持生计,为了多赚钱给妻子治病,其才挺而走险卖假酒。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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