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做医疗器械生意的肖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刘斌”的人。“刘斌”听说肖某某是做医疗器械生意的,并且正在寻找医疗器械的销售渠道,便自称是长沙市卫生执法处工作人员,且是长沙市八医院副院长的亲戚,能帮助肖某某拿到长沙市八医院的医疗器械合同及长沙市卫生局管辖医院的医疗器械生意。肖某某信以为真,便主动结交了这位“朋友”,多次请“刘斌”休闲娱乐。
2013年3月,“刘斌”以帮肖某某联系业务需要香烟打点为名,让肖某某提供了价值1200多元的芙蓉王烟6条。不久,“刘斌”又以需要钱物作为长沙市八医院领导的旅游费用为名,让肖某某汇款5000元。随后,“刘斌”又编造出长沙市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侄子要买电脑的由头,让肖某某拿出了6000元。在“刘斌”以医院购买医疗器械的相关批文快要下来了为名,又向肖某某索要了5000元后,肖某某却迟迟没有等到消息。此时,肖某某终于怀疑起了“刘斌”的身份,经过打听后得知,刘某某的真名不叫“刘斌”,也不是长沙市卫生执法处的工作人员,更没有在医院做副院长的亲戚,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遂报了警。
刘某某骗取了肖某某的钱物共计172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的家属替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肖某某的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雯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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