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新化站12月20日讯(分站记者 王彬) 为给房地产企业发展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平台,促进房地产企业平稳有序发展。12月18日,新化县人民法院邀请在新各大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服务房地产市场助稳定发展调研座谈会。新化县建设局局长康四清、副局长邓宏陆,新化法院副院长邹胜武、张立雄、陈东彦,新康建设集团等企业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与会企业代表对新化法院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坚持“诚信构和谐,和谐谋发展”的十字方针,以优良的质量回报社会。
也有不少开发商在企业发展进程中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扰。新康建设集团负责人康叔南发言说,公司负责开发管理的某小区存有集体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发生,拖欠金额高达68万。辉映江岸负责人王喜则讲到,曾有业主车辆在外被损,却将责任推与物业,要求赔偿。“有时候,我们遇到问题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反应,在一些小事上也只能选择妥协,破财免灾,哪怕责任并不在我们。”
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新化法院刘登寿从房地产开发的各个方面做详细的讲解,并建议政府为企业建立多渠道融资渠道,成立行业协会避免恶性竞争。新化法院副院长张立雄提出,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和房屋拆迁上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层出不穷。但同时表示法律风险是可以预防、控制和避免的。他建议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管理,规范自己的行为,遇事多沟通,将纠纷解决在萌芽初始阶段。
新化法院副院长邹胜武则表示,今后凡是涉及房地产企业的案件,法院都将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为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法院将综合企业反映的情况,结合审判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一份科学翔实的报告,为新化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努力。
来源:红网
作者:王彬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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