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田12月26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肖红星)
现年三十余岁的熊某某,2010年4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2年上半年刑满释放,但其不思悔改,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多次盗窃,共盗得摩托车四台及电脑一台,共价值人民币10000余元。在实施盗窃过程中,熊某某还数次对熟人的财物进行盗窃。
新田县公安局接失主报警后,对相关案件及时立案侦察,锁定熊某某为重大作案嫌疑人,但熊某某已潜逃至外省。新田县公安局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于2013年10月底将熊某某抓获归案,及时查清相关案情,侦察终结将熊某某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肖红星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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