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以及乡镇圩场(集镇)街道。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会同交警部门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并建立车辆和驾驶员台账;排查登记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先期处置辖区农村交通事故,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规定处理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等工作。
派出所民警处理本辖区农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一般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对处警告或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并向当事人出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罚款凭证。对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和适用一般程序拟给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200元以上罚款、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农村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在24小时内移交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日前,交警部门正在对来自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云龙示范区及五县(市)70个派出所共102名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
来源:红网
作者:彭晚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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