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重点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侵权责任案件,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民生的案件和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其他涉民生案件。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抓好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要认真学习借鉴长沙经验。长沙中院开展“小额民生”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三个月时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23件,执行到位金额7214.4万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12月30日前摸清案件底数。要开展好集中执行月活动。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的同时,讲究执行工作方法,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组织协调。
2013年,湖南全省法院以“阳光执行”为依托,执行工作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462件(含旧存11237件),执结59764件,到位标的125.41亿元,较去年同期结案数上升10.32%,到位标的额上升21.83%;其中执结涉及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等的民生案件1.8万件,到位标的约1.2亿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曾妍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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