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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两车相撞致一人死亡 没买保险多赔13万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黄戌娟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2014-01-02 20: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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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月2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湘潭县的胡国良老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承担25%的责任,赔偿了对方15万余元,而同一起事故中的另一肇事车主却只需赔偿不到2万元,相差13万余元。胡国良老人悔恨不已,只怪他当初为省钱,没给车辆购买保险。2013年12月31日,湘潭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明确了两辆肇事车的责任和赔偿数额。
  
  去年1月的一天晚上9点,胡国良的三轮农用运输车发生故障,由刘文剑驾驶的小型拖拉机牵引,行驶至湘潭县梅林桥镇地段时,被陈森驾驶的重型货车碰撞,造成刘文剑死亡、胡国良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查,刘文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总损失为37.1万元。
  
  法院审理后决定,按陈森占50%、胡国良和刘文剑各占25%分摊民事责任。由于陈森的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胡国良的三轮农用运输车没有购买该保险,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刘文剑家人160325.8元;由陈森赔偿刘文剑家人19824.37元;由胡国良赔偿刘文剑家人155575.08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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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 黄戌娟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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