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日晚上10点,15岁少年肖某驾驶摩托车回家,行驶到湘乡市育塅乡时被一辆迎面驾驶而来的小车当场撞死。事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和交警部门立即派人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当交警准备搬离尸体时,遭到死者家属的拦阻。闻讯而来的文林不顾青红皂白将民警王警官一把推倒在地,王志则动手殴打魏警官,并砸毁警车,肖福更是纠集本村村民在事发地点摆设灵堂,致使交通秩序混乱达十多个小时。
经鉴定,警车损失价值为33740元,王警官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肖福等3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警车损失1万元。
湘乡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肖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王志和文林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对此,法院判处肖福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王志拘役4个月零15天,判处文林罚金5000元。(文章人物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勇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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