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县为保障农民工年底工资到位,建立起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在2013年,长沙县保障金缴存金额达3300多万元,为妥善解决欠薪共解冻约2895万元。
从2004年开始到2013年,长沙县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采访中,长沙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一个项目开工,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只有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
在长沙县,各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按工程造价的15%存入保障金进入专用账户;工期超过6个月的,按不低于开工6个月工程量的15%存入保障金进入专用帐户。2013年,长沙县人社局已处理建筑领域重大农民工讨薪事件约8起,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99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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