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总工会于11月初开始启动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最高可享受5万元互助活动补助金。雨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互助活动。互助金是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可由职工个人承担、单位工会经费补助,也可以申请行政补贴。互助活动由市总工会统筹,市县两级工会实施。凡参与活动职工将可凭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及住院治疗证明,前往本地职工医疗互助代办点申请互助金。
来源:红网
作者:谢岳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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