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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迷千元网购“仿真”枪 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熊才齐 编辑:高芹 2014-01-07 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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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凤凰1月7日讯(通讯员 熊才齐)近日,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田某,24岁,是一个军事迷。根据田某供述,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为了和朋友玩野战游戏,在吉首市某公园附近的地摊上购买了一把气手枪,不久又在网上以一千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一米多长的气步枪。2013年5月,凤凰县公安局民警从田某家中查获该两只气枪并依法予以扣押。经鉴定,田某所持有的两只发射器均认定为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较强的杀伤力,法律意义上即定为真枪,田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移送凤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凤凰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两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田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仿真枪”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法庭上,田某为自己辩解:“一开始,我真的只是把这种枪当做爱好,为了和朋友玩野战游戏才买的,确实没意识到是违法犯罪行为,真的不知道竟然会被鉴定为枪支。”
  
  凤凰县检察官介绍,非法持有枪支是指不具备配备、持有枪支资格,而没有合法根据地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的行为。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因此,只要仿真枪具有以上枪支的特点,具有杀伤力,同样属于枪支的范围,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所谓“仿真枪”“枪模”同样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近年来,因为购买大杀伤力仿真枪而受到刑罚的案件屡有发生,在这类型案件中,年轻人占了很大比例。“办案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此类案件的大部分被告人在购买之前知道购买仿真枪有可能是违法的,但没想到会犯罪。”因此,凤凰县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网上所谓的大威力“仿真枪”就是枪,不要被“仿真”的名头所迷惑,购买持有可能会触犯刑律。

来源:红网

作者:熊才齐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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