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月9日讯(分站记者 涂丽)近日,记者从长沙县住房保障局了解到,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比活动的通知》,全县范围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都将纳入评比范围。
此次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比是为加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划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推进物业行业发展。全县范围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都将参加评比,其中包括配套部分商业用房的住宅小区项目,但不包括学校、医院、工业等其他物业管理项目。
“评比内容包括房屋建筑质量、物业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和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8个方面。”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8个方面评比基础上,还将综合考虑日常纠纷投诉处理与信用奖罚等记录,最终确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评比等级。
本次物业服务等级评比共分为四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评定为一等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物业服务企业2万元现金奖励,二等排名前5的物业服务企业奖励现金1万元。而被评定为三等、劣等的,将分别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评比工作正处于申报阶段,其后将进行自评和公众评测、现场考评以及综合评定,其中业主测评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评比标准及评分细则表发放给小区内各业主,由业主对企业服务进行测评打分,其中小区每栋住宅测评户数不少于10户(纯别墅项目测评户数不少于30户)。而最终评比结果将在综合评定后予以公示。
来源:红网
作者:涂丽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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