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刚玉介绍,12月16日,他与徐庭胜等农民工来到泸溪县劳动检查大队,投诉说包工头刘某拖欠他们的工资共72万元。现在很快就要过年了,要求大队帮助他们追回工资,能让他们回家过个好年。
接到投诉后,大队马上与杨柳溪郡取得联系,同时展开调查走访,经调查得知:徐庭胜、张刚玉等30多位农民工在刘某承包的杨柳溪郡一号楼项目工地做工,现在工程完工已三个月,工程发包方杨柳溪郡已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刘某却迟迟不肯结算工资。
掌握情况后,监察大队对刘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10日内支付所欠工资。刘某接到指令书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把拖欠的工资送到了劳动监察大队,并当场发给了30位农民工。
为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结到位,泸溪县人社局加强对用工单位进行动态巡视监察,及时查处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督促提醒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截止目前共为182位农民工追薪11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锐 石薪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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