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在省、州、县纪委领导下进行,整治为半年时间,到2014年6月底结束。会上下发了《泸溪县执法执勤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范围:财政部确定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食品药品监督、农业、林业、交通(海事)、农机、畜牧、纪检监察等部门;整治内容:超编制配备使用执法执勤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执法执勤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注册号牌与使用不一致的、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超标准装饰执法执勤用车、公车私用、未按照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和违反《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方案》明确要求:清理登记车辆情况要“细”,各单位要逐车逐项登记在用车辆信息;审查要“严”,县专治办对登记上报的车辆信息逐车核实,对照审查,逐一甄别;检查要“全”,重点检查从车辆配置的预算申报、资产入账、车辆牌照、车辆编制、制度建设等情况,明查暗访违规借车、换车、摊派款项购车、公车私用等情况;严格责任追究,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张自卫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