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系凤凰县阿拉营镇人,2012年8月,吴某背着刚刚怀孕的妻子与在吉首市打工的30岁女子小萌相亲,二人一见钟情,谈起了恋爱。相处一段时间后,小萌提出了结婚的想法,吴某便利用小萌的痴情多次向小萌索要手机、现金等财物共计4万余元,均得到满足。2012年腊月,吴某来到小萌家中,在小萌父母的催促下二人开始谈婚论嫁。吴某又以钱都押在工程项目上,没有现金定酒店、找婚庆公司办婚礼为由,向“恨嫁”的小萌父母索要了3万元。之后,吴某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婚期,并将索要的一部分钱给妻子购买东西,剩下的钱也被挥霍一空。直至2013年7月份,小萌父母急需用钱向吴某索要时,才发现“乘龙快婿”已娶妻生子,并育有一满两个月的儿子。
事发后小萌仔细回想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发现吴某当时一直推脱不让双方父母见面、不让自己见他的父母、迟迟不定婚期等行为都是不合事理的,但是自己当时已被情迷心窍,如果稍微谨慎一些也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后果,提醒适婚女子尤其是大龄的适婚女子,在面对爱情婚姻时,要理智、慎重对待,婚前多了解,不能因为年龄增加或社会压力而草率为之,切忌“恨嫁心切”的心态。
来源:红网
作者:胡明智 秦思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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