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27岁,衡南县泉溪镇人,当地自2012年始买码成风,群众纷纷加入码民行列。夏某一开始也在他人处买码,后见周边码民众多,买码数额较大,写单能够获取可观提成,坐庄盈利空间也非常大,便自2013年2月始从事地下“六合彩”的写单、坐庄活动,经营了90余期,向周边码民非法出售“地下六合彩”累计金额达10万余元,通过提成就获利近万元。
夏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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