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宁站1月16日讯(通讯员 杨俊鹏 范腾元) 1月13日,新宁县文物局及时制止了一起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宛氏宗祠。
内进行的违法建筑行为,有效加强了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13日上午,县文物局接到宛氏宗祠文物义务保护员的报告,新民小学意欲在宛氏宗祠内一处空地上修建学生营养餐食堂,已经用石灰放线即将开工。县文物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保护程序,刚上任的局长仇诗钰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前去查勘执法,及时制止了违法建筑,并与白沙镇政府、白沙镇中心学校、新民村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经研究决定,另行选址做学生营养餐食堂。
宛氏宗祠位于白沙镇宛旦平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系湘南颇具特色和规模的民间祠堂建筑之一。宛氏宗祠从清同治八年开始兴建,于清同治十一年竣工,历时四年。宗祠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640平方米,主体建筑由正门廊庑,左右厢房,中厅,后堂及中厅与后堂连廊等组成,为砖、石、木结构围合式庭院。附属文物包括:惜字石塔、岗子口驳岸码头、杨溪石板古道、古树名木等。该宗祠较完整地保存了清代建筑格局,文物本体建筑真实且完整,是集祭祀、议事、文治教化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性建筑。其建筑形制,石雕、木刻、泥塑彩绘工艺等技作,都有着典型的本土特色,时代特征,宗族意念,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社会教化价值。2011年1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红网
作者:杨俊鹏 范腾元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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