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9月份开始,资兴市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城市“清肺”。资兴市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限制通行管理。工作人员深入乡镇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在原先查处的70余台淘汰车辆中,先确定50台机动车辆进行升级换代,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排气不达标的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朱孝荣 曹裴媛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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