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1月20日讯(分站记者 米承实在)《辰溪县新闻报道奖励办法》1月17日出台,县委、县政府拿出5万元奖励新闻上稿,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和业余通讯员多写稿、写好稿,全方位推介辰溪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提高辰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办法》规定,对通讯员在辰溪新闻网、辰溪手机报和辰溪电视台上稿给予奖励,每件奖励10元;根据在县内新闻媒体上稿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每月评选1名优秀通讯员,奖励100元。
《办法》同时设立对外宣传报道奖。对在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刊播的优秀新闻作品,按照电视媒体和纸质媒体分类进行评比,每半年评奖一次。其中一等奖各1篇,分别奖500元;二等奖各3篇,分别奖励300元;三等奖各6篇,分别奖励200元。并根据在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上稿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每月评选1名优秀电视记者和1名优秀文字记者,分别奖励300元。
据悉,县直机关、乡镇通讯员上稿奖的依据由辰溪新闻网、辰溪手机报和县电视台提供,同一稿件不重复计奖,每月发放一次。对未按相关规定上报的取消评奖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稿酬奖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回,并给予当事人通报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米承实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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