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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3人殴打交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王爱华 陆义 编辑:胡弋 2014-01-20 14: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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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1月2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王爱华 陆义)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家属非但不配合,反而冲撞、打骂交警。1月19日,记者从湘乡市法院获悉,3名当事人因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罚金、拘役、缓刑。
  
  肖某(71岁)、王某(26岁)和文某(49岁)都是湘乡市人。2013年8月3日晚10时许,肖某的孙子骑摩托车途经湘乡市育塅乡时,被一辆小车当场撞死,当地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民警闻讯赶到事故现场处理。
  
  当交警勘查完现场、准备搬离尸体时,遭到围观群众拦阻。
  
  闻讯赶到事故现场的文某把一位执行民警推倒在地,王某动手打另一民警,因对方及时避让才没打到。王某还恐吓、辱骂上述两位民警,并拦截勘察事故的警车,将一个轮胎的气放掉,还用摩托车横在警车前面不让警车离开,民警魏某被围困2个多小时。
  
  随后,肖某纠集本村村民,以民警处置不力为由,从8月4日上午9时到8月5日凌晨3时许,在事故现场摆设灵堂、堆放障碍物。他们还拦阻过往车辆,致使当地交通混乱了10多个小时。
  
  直到家属与肇事者李某达成调解协议,肖某才叫人将灵堂撤走。
  
  经鉴定,警车受损价值为33740元,一民警受轻微伤。案发后,肖某、文某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3人主动赔偿警车损失10000元。
  
  依照相关法律,湘乡市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肖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15天;文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王爱华 陆义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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