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5时30分许,一辆湘B牌照的小车在荷塘区新华路由东往西行驶,行驶至新华路钻石路交汇的路口等红灯时,等待过程中情不自禁的打起哈欠来。这一幕正好被执勤的交警看到,便上前问驾驶员怎么了,这不问还好,驾驶员一开口答话酒精味就散发开来。
“喝酒了?”交警问。“这会都还没到饭点怎么喝酒呢?”驾驶员反问交警。“那你这酒味怎么回事,先测下再说。”这一下驾驶员被问倒了,捂着嘴巴自己闻起来。“哎呦,我是中午喝的酒,怎么现在还有味道。”
随后,驾驶员夏某将车停在路边,跟随民警下车接受呼吸测试。经过两次测试,夏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均显示为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我父亲生日,中午跟朋友喝了些白酒,下午还睡了一大觉,这不下午才开车出门,真没想到还是酒后驾车。”夏某一直在说自己很意外,但也很后悔。“也希望其他驾驶员能吸取我的教训,以后还是尽量不喝酒。”
据交警介绍,因个体差异,所饮酒水品种和量多少不同,再加上饮酒者分解酒精的能力不同,所需要休息的时间长短也会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喝少量酒水的驾驶者最少8个小时以后才能动车,如果驾驶者喝的是白酒而且量大的话,怎么也得待一天才能碰车。驾驶员夏某因酒后驾车被罚2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们,马上春节了亲朋友好友聚会多,驾驶员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席间也别对驾驶员劝酒,驾驶员出行做到安全文明,减速慢行。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李课农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