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项目检查过来,每到一处,检查组成员都与农民工朋友直接交谈,从一线了解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等。
专项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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