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1岁的临澧县安福镇居民贺某在某企业改制下岗后,未能找到稳定的工作,导致家庭经济条件欠佳。2010年贺某因家庭经济和家务琐事与妻子发生矛盾而离婚,时年15岁的女儿由贺某带养。2013年7月14日,女儿考取陕西某重点高校后,贺某为筹集学费在临澧一豪华酒楼宴请嘉宾。在未支付定金的情形下,贺某2天时间请客28桌,收取亲友贺礼5万余元。酒宴结束后,贺某却拒不支付酒店餐费,当起“老赖”,在支付女儿部分学费后,关闭手机,携款失踪,杨某催讨无着,便起诉至临澧法院。
诉讼中,经法官多方查找,并精心组织调解,双方遂达成了上述一致协议。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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