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鹤城站1月26日讯(通讯员 翟明华 李琳)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不断创新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事业规范长效发展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省民政厅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评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活动。近日,怀化市鹤城区在全省考评中,荣获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单位,是率先在全市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鹤城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理念,秉着社会救助工作从实的原则,围绕完成省 “为民办实事”和救助工作各项任务为目标,以“阳光工程”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构,扎实开展“两评两示范”工作,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全区已逐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真正让救助政策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目前,全区共审定城市低保对象8885户17426人,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5101万元;审定农村低保对象3269户6681人,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918万元;审定农村五保对象633户666人,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生活补助金99.6万元;全年为城乡患病人员发放医疗救助金11429人次869万元。另外,为因患重病、就学、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29人次19.6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翟明华 李琳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