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验收会现场
红网炎陵站1月28日讯(分站记者 史天军 彭新平 通讯员 李明勇 )1月26-27日,株洲市环保局邀请省、市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炎陵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进行了预验收和技术考核。炎陵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建中出席预验收会议。
验收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考察现场,民意调查以及听取炎陵县创省级生态县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对炎陵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详尽、全面技术核查。自2003年炎陵县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生态立县”、2007年编制了生态县建设规划,2010年县人大批准实施以来,炎陵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第一战略不动摇、坚持生态规划为引领、坚持防控结合抓整治,持续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效显著。4.17万农户成为山林的“主人”,成立杉木、楠竹等专业合作社(协会)20余个,建立股份制林场100多个,完成各类营造林110余万亩,国家、省级公益林面积达130.53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45.5%。2012年,县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09mg/ 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36 mg/ m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40mg/ m3,比上年略有下降,达到了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优良率100%。
预验收会上,验收小组宣读了《炎陵县省级生态县株洲市预验收意见》和《炎陵县省级生态县技术考核报告》,与会各专家反馈了预验收和技术考核验收的情况,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人文资源等特色优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围绕省级生态县五个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大力开展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改善。同意炎陵县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县预验收,并向省环保厅提出炎陵县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申请。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炎陵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验收小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县创建的宣传,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炎陵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之中;进一步抓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如生活污水处理和乡镇垃圾中转站等)项目的落实和投入使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严格按照湘环办函【2013】21号和湘环办函[2013]20号的要求,进一步修改《株洲市炎陵生态县创建工作总结》和《株洲市炎陵县申报省级生态县技术报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指标的支撑材料,增加支撑材料的针对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抓紧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的落实,提质城乡环境质量,更好展现宜产、宜居、宜游的美丽、幸福炎陵生态县。
县领导范洪奇、谭芳林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预验收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史天军 彭新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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