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1月28日讯(分站记者:何蔚)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5天来回奔波三地,查询30多家银行,为陈某等七名包工头共计追回工程款近70万。
2011年因承包湘潭某KTV的装修装饰等工程,刘某等七人与江苏省一建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某项目部签订了承包协议。在验收完工后,工程款却迟迟未能支付。无奈之下,七人将该项目部诉至岳塘区人民法院,要求该项目部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该项目部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因无钱发放工资,百余名农民工找到七名包工头讨要工资,七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翻阅了案卷资料后,该院执行局制定执行方案,先在该公司总部所在地冻结了该公司的基本账户,令被执行人无法进行正常的工商年检,并辗转三地对被执行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迫使被执行人主动找到陈某等七人协商。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建公司先期支付35万元工程款,承诺余款在2013年年底前付清。但被执行人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针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火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展开对当地二十余家银行的查询,查找相关财产线索,随即发现被执行人在北京的一个账户中有存款。法官于当晚乘机飞往北京,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近70万元。至此,陈某等七人辛勤劳苦一年的血汗钱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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