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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2014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何瑶 编辑:王津 2014-02-11 17: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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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阳站2月11日讯(分站记者 何瑶 通讯员 付峰)2月11日,记者从岳阳市物价局了解到:2014年岳阳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今日出台。在通知中,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辅资料管理,强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以协助工作为由拿取折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

  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向自愿购买作业本、教辅资料学生收取作业本费、教辅资料费,收费标准应严格遵循《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教〔2013〕80号)和岳阳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2014年春季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发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除以上三项收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午休住宿费(不得向寄宿生再收取此项费用)、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以上收费外学校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农村学校学生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统一无偿购买,收费标准应严格控制在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的范围内。作业本的具体数量及印刷质量由县(市)区价格、教育管理部门发文明确。城市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课本费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我市实际征订的版本和省物价局下达的价格核定具体标准。作业本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寄宿费和公寓价格收费标准为: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和分校审批办法管理。农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和城市中小学寄宿费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上述规定的最高限额内,根据当地实际从紧核定,同时按栋(层)进行公示。

  伙食费的收费标准为:按学生自愿和“保本不盈利”的原则,实行综合毛利率管理,综合毛利率不得超过25%。原则上要求实行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也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

  校服价格收费标准为:按照岳阳的实际情况,校服价格继续实行限价管理和逐校审批办法。小学夏装最高不超过7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85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85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05元/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午休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后,可由学校安排专门床位并负责管理在校午休(专供走读生),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最高每生每期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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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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