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2013年9月一天,犯罪嫌疑人郭某驾驶自己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自己的妻子李某从自己家出发,准备去株洲市里做事,在途径株洲县仙井乡张公岭时,遇下坡左拐弯道路,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撞倒在路边等车的菜农喻某。造成喻某、郭某、李某三人受伤,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平时也知道自己的摩托车没有后轮刹车,只有前轮刹车,在事故发生时前轮刹车也同时失灵,导致车辆失去控制,撞向路边。导致被害人喻某颅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重伤。肇事摩托车经鉴定为整车制动操纵不受力,整车制动力不正常,事故发生时制动无效果,属于不符合技术要求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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