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2月15日讯(分站记者 何瑶 通讯员 傅峰 刘威延)2月14日,记者从岳阳市物价局了解到,为了改进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从4月1日起,岳阳市将实行新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新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办法》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这种方式增进了业主和停车服务管理方的沟通,兼顾了双方的利益,使价格更趋于合理,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残疾人不再仅限于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停车收费进行明确细致规定,并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停车收费应最大限度保障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的停车需求,为尽可能多的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同时要有利于促进停车场建设。
同时,岳阳市物价部门将对已实施收费的停车场按照新《办法》要求加强管理,对正在申报的停车场按新《办法》规定严格审核。不断规范停车场管理和收费行为,以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何瑶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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