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且比例较高,生产生活功能较为完备,少数民族文化特征及其聚落特征明显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国家民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重点保护和改造10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3年,吉首市民族局根据国家民委的要求,深入少数民族村寨进行实地考察,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民委、省民委申报材料,国家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省区申报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评审,拟推荐吉首市社塘坡乡齐心村等1000个村寨列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在国家民委网进行公示。湖南省共有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公示,其中苗族33个,侗族20个,土家族16个,瑶族8个,白族1个,侗族和苗族1个,土家族和苗族1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共有3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入公示,吉首市占6个。
2009年,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三年来,中央财政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亿元,同时吸引多方面资金,在全国28个省区市370个村寨开展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吉首6个村寨成功申报列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将进一步推进该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周俞林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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