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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讨债务非法拘禁债务人获刑6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黄璐 编辑:刘飞越 2014-02-18 17: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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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茶陵2月18日讯(通讯员 陈文雅 黄璐)为追讨债务,男子不用正当手段,竟伙同朋友将他人非法拘禁。2014年2月17日,笔者从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茶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3年9月11日17时许,李某看到了几年前欠其钱的贺某。李某要贺某还钱,并打电话叫来段某(另案处理)赶到茶陵县城某茶餐吧。当天18时许,段某和另一青年男子“志勇”(身份待查明)赶到了茶餐吧门口,三人将贺某强行拉上李某货车,并将贺某带至老电石厂路段的篮球场边,对其拳打脚踢逼迫其还钱。
  
  之后,三人又将贺某强行带至城关镇某小区门口,再次对贺某拳打脚踢逼迫其还钱。随后,李某等人又将贺某强行带至某宾馆,对贺某拳打脚踢要求还钱。至次日零时许,李某在贺某答应两三天后还钱的情况下同意让贺某离开。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并与贺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贺某损失费共计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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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文雅 黄璐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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