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了4只鸡强行拦车还打伤民警 母女三人坐上被告席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胡弋 2014-02-18 17:26:2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潭站2月1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 谭凤明)为了4只鸡,湘潭县的刘桂香和两个女儿堵住了装满鲜鱼的货车,还对赶来调处的民警又踢又咬。结果,母女3人全都站在了被告席上,并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了相应刑罚。

  2013年8月6日凌晨l点,刘桂香以自己家3个月前死了4只鸡,怀疑是被附近一座水库养鱼的饲料漂浮物毒死为由,喊上女儿胡灵和胡昕,一起驱车赶到水库讨说法。

  3人将车停在水库的唯一出路口,阻止装满3.5吨鲜鱼的货车离开,并要求水库承包人王某赔偿2500元,遭到对方的拒绝。随后,当地村干部闻讯赶来,做刘桂香母女的工作,劝了1个多小时也没有结果。

  凌晨两点,王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易某、王某等4人到达现场,与当地村干部一起做工作,刘桂香母女拒不听从。凌晨4点,民警易某考虑到天气炎热,货车上的鲜鱼可能死亡,决定立即处置,遭到刘桂香母女的阻拦。

  期间,刘桂香咬伤易某的手臂,胡灵用手电筒砸伤王某,母女3人还对着民警又是脚踢又是手抓,造成民警易某、王某等人受轻微伤。案发后,刘桂香等人的亲属赔偿了水库承包商王某经济损失两万元。

  2月17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这起案子的一审结果。刘桂香、胡灵、胡昕均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刘桂香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胡灵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胡昕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2/18/423980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