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2月19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通讯员 邓画文)在微博、微信等社交产品火爆的当下,“官方”也在紧跟潮流。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在今日举行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透露,对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将通过图文、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
据统计,株洲市法院去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624件,审执结21488件,结案率为90.95%;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138件,审执结2948件,结案率为93.94%。良好的审判工作带来了不少荣誉:2013年,株洲市中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单警达标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株洲市中院的罗旿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要依法严惩杀人、爆炸、抢劫、涉黑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何剑在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年全市法院将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审理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案件,及时打击欺行霸市、垄断交易等犯罪行为。同时,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响较强烈的大要、敏感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在涉民生案件方面,今年全市法院将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加大对危险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对去年发生的“尹丰文案”,何剑表示将深刻汲取此类反面典型的教训,加强自我约束,严守审判纪律,坚决禁止法官外出办案与当事人“三同”的现象。
“坚持依法公开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图文、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何剑表示,开庭公告、听证公告最迟应当于开庭、听证3日前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而对那些有条件的法院,则可以出台相关制度,确保要求市民旁听庭审形成常态化。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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