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茶陵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科技创新设立三个奖项:贡献奖、进步奖、专利奖。科技创新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奖励不分等级,奖金35万元(其中15万元归获奖者个人,2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于科研)。同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凡本县企业设立技术中心,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含复审通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科技创新专利奖,分设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授权奖、专利配套奖。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申请分别资助1000元、3000元;每件授权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国外发明专利,凡在欧美、日本申请PCT的,每件资助6000元,其它国家5000元。另外,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优秀奖,国家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配套奖励。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伟 邓施 环陈科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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