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几名同事在其家中吃晚饭,席间喝了两三杯白酒,酒后得知父亲因山林地界纠纷问题发生冲突被张某打后非常气愤,于晚上10时借着酒意来到张某家找其理论。
见到张某后向某便拉扯张某要其一同出门讲清楚,而张某却不愿意,于是向某从张某家的刀架上取出一把菜刀,朝张某的头部砍了四刀、左手砍了一刀。在张某家玩耍的向某在劝架过程中头部和左手也被各砍一刀。
经鉴定受害者张某已构成重伤,向某已构成轻伤,受害者张某系犯罪嫌人向某的亲舅舅。案发四年后,向某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羁押于古丈看守所,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韦佳 吴亚洁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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