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安微省滁州市认识了江某,情投意合,与江确定了恋爱关系。才两个月的交往,二人就登记结了婚。后来,两人生育了一个男孩。结婚后,稍不如意,江某就辱骂殴打王某;忍无可忍,王某离家出逃。
2011年6月,逃离后在深圳打工的王某,认识了隆回县南岳庙镇的肖某,随后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了一个女儿。2012年5月,二人在隆回县登记结婚。隆回县南岳庙派出所民警得知王某“一女嫁二夫”情况后,多次督促教育她,使她认识到了自己这个法盲的无知和错误。17日,王某到南岳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隆回县公安局鉴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好,对其实施了取保候审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袁鹰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