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2月2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曾慧红)“一切都像一场梦,现在噩梦醒了,我可以自由地呼吸,再次自由地恋爱了。”2月25日,朱某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如释重负。
朱某家住湖南省韶山市银田镇。2009年,他在上海打工认识了王某,两人恋爱不久即办理了结婚登记。考虑到王某是贵州的少数民族,朱某按习俗给女方彩礼和“打发”女方家长,共用了5万元。
婚后,夫妻俩生活在韶山。然而,结婚不到两个月,女方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
期间,朱某多次跋山涉水,到王某的娘家找寻,岳父母均表示不知道王某的行踪,对其不予理会。无奈之下,朱某向法院起诉。
一晃4年多过去了。2013年5月,朱某第二次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官与朱某一同来到王某家,王某父母仍表示不知王某下落。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公告的方式,将法律文书向王某送达。
昨天,朱某拿到了与王某离婚的生效判决书。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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